本文作者:赖雯雯 赛恩倍吉中国流程与信息部

202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下面这些专利收费项目,具体如下:

1.明确专利权期限补偿需缴纳请求费及补偿期年费

目前国知局还未发布费用标准,待发布后我们会补充说明。

2.专利开放许可期间年费最少可减免15%,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分析:

(1)案件本身没有享受费减政策,若案件有开放许可,则在许可期限内年费可以减少15%;

(2)若案件本身享有70%或85%的费减,同时案件有开放许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最利己的减缴比例,拿发明案件来说,授权起十年内的年费享受85%或70%的减免,十年之后若案件还在开放许可的期间则全额年费可享受15%的减免。

3.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进入中国的指定费可享受费减政策

满足减缴条件的申请人,其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将与中国普通专利申请一样可以享有减缴政策。

4.明确批量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标准

通过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权利转移的,按一件变更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

举例:申请人“好多”公司基于品牌形象和市场定位的调整,拟更名“好又多”,现有100件中国专利申请,其中50件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批量更名,另外50件准备批量转让给“多又好”公司,那么这100件专利的变更请求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支付多少变更费?

分析:

(1)其中50件属于仅办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可以按照1件变更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即200元;

(2)另外50件涉及权利转移,虽同为批量办理业务,但不能按照上述收费标准,需要逐案缴纳200元,50件共10000元。

结合上述财政部发出的新收费政策,如果申请人当前有符合费减政策的海牙案件,可以开始筹备办理费减的手续了,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有需要办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更名的先不要着急处理,待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公布实施新的费用标准后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