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郑海威
[摘  要]
通过对专利属性的三维解析,价值的本质溯源与衍化表现、价格的形成机制、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价值评估的实际意义和存在的问题等,破除关于专利价值认知的迷障,透过底层逻辑看清专利的价值和价格的表象,从而在专利运营中更好的进行价值发挥与价格操作。

[正文]
近年,国内随着专利运营的大力倡导和样式纷杂的运营模式的兴起,专利的价值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但怎样看待专利的价值也始终困扰着所有参与者,令人费解的现象竟成司空见惯,甚至同持专利一本证,却现价值冰火两重天。
一方面:很多企业没有专利经营良好;持有大量专利的企业未见明显的经营效益与竞争优势,甚至专利维护成为负担;放弃专利没看到有实质性损失,甚至效益指标更佳;大量放弃的专利以申请成本价转让无人接。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手上有大量专利却避免不了侵权;没有专利的产品照样畅销无虞,种种现象让人对专利的价值产生很大的动摇。
另一方面: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额屡刷新高;高价专利交易及作价入股比比皆是;诸多大型并购案中,专利成为核心标的;科技领域的龙头企业积极增加专利投入。在观念上,甚至流行着没有专利就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创新、无研发的说法。而专利作为法律保护的垄断权,使诉讼行权作为商业竞争的手段变成合法的侵扰行为,侵权诉讼中,无论背景为何,原被告双方的不平等对弈,使被告最好的结果也是历经折腾也只能证明未侵权。这也让诸多企业慨叹没有专利不得营运自由,无安全保障,更面对诸多科技政策机会望洋兴叹。
两者交映,企业陷入了没有专利有麻烦,有了专利却无用的迷踪阵。而大量的专利交易价格呈现冲天触地的现象,乱花渐欲迷人眼,旁观者很难看懂其中的逻辑,判断专利的价值似乎是无规律可循,无方法可依的神操作,即使是行内人也容易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迷思。
笔者从业二十年,近十年主要投入在专利运营实务当中,得以深度参与专利价值评估分析、诉讼、许可、交易、投融资等各板块的业务,在此结合实际承办诸多案件的经验和教训,就专利的价值如何理解作点机理上的阐述和观念上的辨析,供酌参。
要理解专利的价值,就得先理解专利的本质和属性,专利的本质是一项排它权,因其有潜在的运营效益继而由权利属性派生出资产属性,但二者存在表里、主附的依存关系,权利属性是主和里,资产属性是附和表,资产属性寄生在权利属性上。
权利的特点是边界模糊,有伸缩和延展性,多变而难以量化,其价值的实现重在主体的操作、转化、运用,能产生间接甚至隐性收益,对主体有依赖,流动性不足。而资产属性更多体现在显性可计算收益,特别涉及交易,流动性是资产属性和价格的一部分。在专利运营的各种典型模式中,诉讼、许可是发挥权利属性,交易、作价入股、质押融资是表现资产属性,而专利之于高新认证、惠税减免、资格认定等则是泛化为更表层的衍生标签属性。
权利属性体现在运用上,资产属性更多表现在交易上,而标签属性在于识别上。三者本质上由实到虚,展现上由里及表。
接下来谈谈专利价值的本质。从根本上,专利是商业主体市场竞争的工具。工具的价值取决于需要和应用场景,与解决的问题息息相关,在什么场景下发挥什么作用决定了其价值。一个凳子,通常是坐具,想翻墙的人可以拿它当梯子,摆在样板房中是装饰,严寒野外它可以是生火的材料,甚至打架的人可以拿它当武器。同观专利,其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针对不同的商业目的,专利的意义和实际发挥的价值自然不同,是将专利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还是为避免技术排它权流失而设的防御性工事,又或是作为提升商誉或获得资质而取得的证书,决定了它能发挥什么样的价值。因此,对于一个企业必不可少的核心专利而对另一个企业而言也许一文不值,即使在同一类商品的同业者之间都很正常。
在主体不变的情形下,不同的企业因驱动模式的差异,专利属性的主导成份不同,价值体现层面也不同。贸易型、服务型企业,其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服务能力上,对技术的依赖不大,在产品上,专利的有无、数量的多少对于其竞争力的影响较低,其持有的专利,资产与标签属性成分更大;而生产、研发类技术驱动型的企业,技术落在产品上,其开发的成本沉淀其中,技术若未能以专利保护,则相当于将技术开发投入产出的一部分成果免费分享给同业竞争者,而竞争者通过几无成本的拿来技术而参与竞争,从而在市场端造成此消彼长的优势对换,专利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其作为进攻先发权而表现为权利属性主导。
在主体变化的情形下,如在交易、作价入股,质押融资中,所有权、控制权完全或部分转移,专利会因与原主体脱离、新主体对位而发生价值的重构和分割,其作用体现在交易关联的实际商业效益,专利作为媒介、支点或杠杆, 价值可能移位到本体之外。
因此,专利价值是多维的,因其多维而无法简单线性加总,试图构造多元矩阵模型计算出全部价值也无意义,并无适配模型,变量难以穷举,更非现实需要。
专利既然是工具,而我们所见工具大都能相对准确判断其价值,为何专利不行?缘于专利的属性多面和应用场景的多变。一个凳子虽然有如上列举的诸多用途,但其常规用途是比较确定的,而专利因同时表现多个层面的属性并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用途迁移,导致评测视角与实际用途错位。同时,每一件专利理论上都是独一无二的非工业品,以及其弱流动性和与主体的粘附性导致几乎无法确定公允价值。
那么在特定的场景中,专利价值是否可以准确的评估呢?答案是无法准确评估。专利的价值体现在其所解决的问题,而专利只是解决问题的要素之一,各要素的价值贡献份额难以准确划定。在特定的需求上,专利的价值实现受持有主体、法律环境、产业特性、技术趋势、运营策略等更加重要的外部变量影响,非专利本身可涵盖。以侵权诉讼为例,一件高质量专利,若无专业人力和必要的资金成本投入、无适配的商业策略联动等支撑,行权效益目标根本无法达成,其价值当然难以体现,由于其它要素不可或缺,因此可见价值非可归一于专利;另一方面,一场专利的侵权诉讼获赔额或许可费收入亦不代表专利的全部可实现价值,它只是一次要素组合配置下的激发显化而已。进一步讲,专利的价值也非恒定不变,因人而异,因时而变,因环境不同,前述提到外部因素为变量即是这个意思。对于实现商业目标而言,不必陷于专利价值几何的泥淖中执迷自惑,只要其成本投入可接受,相较效益具备性价比,就是划算的,非要预先评估算出其价值多少非但不能也无必要。专利价值在运营中实现,正确的运用比精确又无法验证的评估重要。
讲完价值,我们谈谈价格,如何定价呢?目前资产评估通常的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等。但各种方法分别评估出来的专利,价格差异很大,同一标的,按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价格,预先评估出来的价格往往无法在实际的市场中实现,使用较多的收益法更是在忽略最重要的外部因素和前提条件后,将专利剥离进行孤立定价,实是无法定价而只能通过选择理论模型嵌套而为之。因而,在实务中出现了表里不一、反向操作、先达意向后作评估,再执行交易的俗成模式,这让专利评估定价本质上流于形式,只是配合程序的一个操作,资产评估机构的意义仅在于出具一个让交易有文本参照的形式证明。
那么价格如何形成的呢?在此需要厘清一个重要认知,价格非评估所能支配,而是决于市场交易,没有交易就没有价格。而在交易时,双方都可基于自身的目标给出价格看似合理的依据和解释,但利益诉求的对向性导致高音喇叭各自吹。那决定价格的是什么?从根本上真实价格取决于市场供需,从需方看,价值体现为解决的问题,价格是解决问题的代价;从供方看,价值体现为工具和机会的丧失,价格是丧失的补偿,两方各自算,都有可接受的区间,当区间有重叠即可成交。在整个的交易市场环境中,专利与其它资产类似,价格取决于标的稀缺度,即可得竞品的多寡,更准确的讲,是供需的对比,当供应多的时候价格自然低,适合标的少,当然高价难求。
再谈价值与价格的关系,这显然是两个层面的概念,有点类似于权利与资产的二重性,专利的价值更多指向权利属性,价格更多指向资产属性。标签属性是权利和资产属性的泛化外延。我们往往认为价值决定价格,价格是价值的反映,依据价值的分析可以把控价格,但从以上价值的解析和价格的形成机制上,就应该清楚,价格与价值关系并不大,交易价格不是价值的体现,价值也决定不了价格。一方面两者的发动机制不同,且彼此未形成映射关系,另一方面,价值取决于人为的定义和需要,而很多交易并非指向专利本身的价值。价值与价格的双线运行机制造成表层价格无法反映其里层价值,价值即使有锚点,也会因信息传导不畅或失真导致无法落定,或因市场的多变而产生认知上的扭曲,从而无法向价格传导。在交易中,同一件专利因交易主体、交易时间、交易模式、操盘人等因素不同有很大的价格差异,因此,不存在客观恒定的价值,更没有公允不变的价格。当我们看到天价交易不必惊呼专利价值连城,无价转让也不必慨叹专利一文不值,成交自然有其内在的逻辑,虽然双方可能都未能准确的估出了专利价值,但一定都觉得交易价格合理可接受。
理解上述种种价值、价格的机理和逻辑是否有意义呢?有助于更好的解决问题吗?当然。由于商业目的不同,场景多变,知其所以然则可持机达变,不囿于成法,可针对实际的商业需要因地制宜、量身定制方案,此亦是专利运营人员需要通透的核心,也是专业人员的经验价值所在。
以专利交易为例,以需方视角,专利价值不可触达的上限是解决的商业问题对应的效益,也包括潜在可实现的损失避免或风险化解,可在用途明确的框架下,确定待实现效益及预期投入成本,再进行各贡献要素(忽略次要)的拆解,给出专利的最高贡献比例,这可以是有主观成分的区间,继而大致确定专利取得的上限价格,但这不应是专利交易的价格,而是在操作时利用市场手段尽可能的向下探,这个过程并不是在触摸专利的价值,而是在降低交易的成本,因为专利的价值被认可的上限已定,而投入成本越低越好。而以供方视角,应先确定放弃专利的损失,即不出让而可产生的预期收益,在此基础上,通过包装和填充等市场手段,抬升其帐面可观测效益,从而尽可能的将预期合理出让价格向上顶。理论上,在供需双方预期对向延伸的交界处成交,则是在两个确定的主体间交易的合适价格,而任何一方工作做的少或方法不对,则利益则向对方倾斜。当然,很多情形也并非如此简单,比如在商业并购案中,专利的交易常常是整体资产交易中的一部分,此时,总体的交易博弈主导,其资产包内的各标的价值换位与横移也是常见的。而另一种情形,如低端交易市场,往往标签属性主导,专利的内在价值并非交易的核心,价格有市场平均参照线,交易双方不需要各自进行复杂的操作,直接以双方意愿价成交。交易有时是博弈的结果,有时是合作的成果,取决于各自真实的需要和双方目标的离合度。
关于专利价值、价格及评估,其实很多人隐约中有模糊的认知,只是无法从条理上明晰,进而在操作上难以把握原则及制定清晰有效的执行方案。知表里,则可明变通。希望通过对专利价值和价格的本质和底层逻辑的阐述,能让大家更容易看清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
在实务中,场景千差万别,解决问题的做法也因时、因地、因人而变,难一言穷尽,由于专利的价值更多是运营发挥出来的,而非静态固有和评测出来的,因此,如何操作至关重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需要结合实务经验并透彻理解商业场景的实况,从跳脱专利本身的高维度和宽视角入手,把握核心要素,忽略次要变量,因地制宜,方可使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