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延鹏、杨牧民 时间: 14.03.2018

长期面对纷至沓来的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动辄支付数十亿美元损害赔偿金或和解金及律师费,甚至产品被禁止销售,台湾产学研各界莫不苦思,如何具体因应解决这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并且陆续采取各种具体措施,例如大量申请各国专利并予金钱奖励、重金购入足以反诉并遏抑诉讼的专利、高价取得第3方庞大专利组合授权、被迫加入美国一些智慧财产公司的专利联盟,或所谓的「技术合作」或「策略联盟」等等。

企业所进行的各项动作,无非是企图借着各种智慧财产组合与商业模式,以解放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所带来的市场威胁及营运不自由。然而,智慧财产业务经常被台湾产学研各界领导人和经营者忽略的是,「优质」与「优势」智慧财产的创造、保护、管理、营运及营销,涉及到极为重要并可决定智慧财产管理和财务绩效的营运基础,也就是智慧财产的营运流程管理。

智慧财产营运流程为关键

智慧财产营运及其各项作业涵盖范围极广,其主要呈现在组织营运面及智慧财产面。在组织营运面包括组织策略、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采购供应、市场销售、物流运筹、信息网络、人力资源、财会租税、商业模式、政府关系、媒体关系、投资人关系等;在智慧财产面,包括调研、布局、申请、维护、授权、买卖、侵权诉讼、作价投资、融资担保、技术标准、专利联盟、产业联盟、研发联盟、开放创新,以及这些智慧财产项目所涉及的外部专业服务组织(如专利商标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顾问公司)、各国政府(如智慧财产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相关的作业及程序等。

智慧财产营运流程目前情况,大致而言,在组织营运面的流程管理,普遍获得多数企业的重视、投入及发展,其各项流程相当成熟,并多数已形成标准化及系统化的机制,而在学研组织所涉及的研发流程,较偏向于与政府往来的流程管理,而实质的研发行为与成果转化流程,长期似未获得应有重视。

在智慧财产面的流程管理,产学研各界普遍呈现于「法律」层次上的作业流程,而对于「营运」层面的流程,尤其是与组织营运面以及智慧财产转化,与增值营运的并行同步之全局流程暨智慧财产特有营运流程,则普遍上尚未建立与发展。

跨国营运经验与实务基础

智慧财产营运流程的探讨与实践,国内外学术界几乎是尚未触及,实务界也仅有少数跨国企业有所发展,并视之为竞争优势所依存的「营业秘密」,加以严格管理而不对外揭露或传授,这也说明了为何大多数的公私部门及其研究机构和公司组织,难以突破智慧财产经营绩效不彰的困境,尤其是无论投入多少资源,大量申请多数国家专利与商标,也无法解决技术不自主与市场不自主的长期问题,而且还是一直处于「被告」和「支付」赔偿金及权利金的「弱势地位」,并且难以提升到使用自己所取得的专利可以当起「原告」而「收取」赔偿金,以及要求授权支付权利金的「优势地位」。

换句话说,大多数技术后进与市场后进的国家及其公私部门,对智慧财产的认识及掌握,仍是相当表面或偏狭,尚不得其门而入,获知关键的智慧财产营运流程「秘籍」,进而可以窥其奥秘并因此受惠,导致许多产业迄今仍深陷于他人智慧财产的殖民地,只能做些保护他人智慧财产的浅层项目而已。

真正有用、有效的智慧财产营运流程管理的建立与发展,首先源自相当高度、广度与深度的组织营运与智慧财产营运的跨领域整合,亦即难以从低度、狭度的单项知识与作业经验就可形塑;次则是源自长期丰富的跨国营运经验与实务基础,亦即难以从书本而没有实际复杂营运的历练就可速成;接着是智慧财产营运流程需贯穿内外组织、不同业务功能,以及需要有相应适切窗体、控制点及查核点配套,亦即难以单纯的从法律项目及其程序处理;最后则是将流程系统化及网络化,用以达到标准化、组织记忆及全局流程的效率与效益,亦即难以单纯人力及简单的计算机单机就可作业,也难以此因应上述智慧财产营运,及其各项作业所须涵盖的项目范围。

因此,以目前公私部门及其研究机构和公司等,其领导人和经营者是可以藉助外部跨领域的整合与丰富经验的实务专业服务,协助其建立与发展符合具有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智慧财产营运流程与机制,实不宜再继续走弯路,而徒浪费时间、金钱及其他资源。因为,智慧财产营运流程就如同人的神经网络,而神经网络阻塞不通,智慧财产再怎么投入,也是徒具形骸而已。

智慧财产与组织营运流程整合实例

首先以智慧财产调研与布局为例说明,长期来研究机构和公司组织进行研发时,都援用日本传授进来的传统专利地图(Patent Mapping),从技术功效矩阵、专利分类(UPC、IPC)及关键词进行前案检索,用以规避专利侵权风险及专利布局申请。

然而,历经40几年来,事实上却证明,台湾企业并没有规避专利侵权风险,反而经常被告,而且企业所布局申请的专利,也告不了竞争者或产业链上的公司。反之,若新式专利地图是从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为基础,同时考虑研发流程、生命周期、研发类型、创新类型及产业动态讯息(侵权诉讼、授权技转、投资购并、研发联盟、产业联盟),按照智慧财产调研流程步骤(厘清问题、界定范围、善用工具、客观呈现、专业分析),产出各种各阶产品技术结构的专利分布信息(专利权人、国家、年代、技术脉络、技术方案),再以组织营运实务据以判断分析各类专利信息报表,即可产出技术方案、智财方案、法律方案及商业方案,而用以规避专利侵权风险以及布局优质优势专利,进而订定策略、步骤以及营运各类智慧财产商业模式,获取有形与无形财产多元获利,而非陷入传统专利地图的窠臼,继续「创造问题、解决价值、不符期望」。

次以美国专利侵权诉讼处理为例,多数公司处理专利诉讼大多依赖律师指挥诉讼,历经漫长煎熬、巨额金钱支出以及许多管理人力投入,才获得不满意或者勉强接受的结果。反之,以美国诉讼程序及其时间为流程,同时以组织营运的需求及流程定策略、用方法及管资源,整合内外专业快速界定系争专利范围、有效与否、侵权与否,以及界定系争产品及其市场与供应链,控管诉讼所涉及的企划、研发、制造、营销、销售、仓储、物流、信息、网络、人资、财会、智慧财产、各利害关系人等,即可制定诉讼与商业策略及其战术,再据以指挥诉讼律师执行必要的法律工作,进行1场低成本、短时间、生效益的专利侵权诉讼活动。

最后以国家科技预算所涉及的研发为例,从欧美实证,研究机构(大学、财团法人)的智慧财产能量是许多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泉源,而在台湾,除了工研院和少数大学有些智慧财产成功案例外,普遍上却显非如欧美般的实证经验,其主要关键之一,即是国家预算所支助的研发活动及其产出的智慧财产,应将科技政策制定、科技预算配置、科技项目执行、研发成果转化、智慧财产经营等,各阶段流程串连整合,并扣住当时实际或者未来仿真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等,制定各项产出指标与绩效要求,再按智慧财产各项业务及其流程要求,应可改变长期来国家科技预算绩效表现,从长期的「负」投入与产出比转成显著的「正」投入与产出比。